2009年6月22日星期一

槟政府公布“廉洁奖”准绳 壹万令吉奖励公务员揭弊

随着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右图)于本月初宣布设立“廉洁奖”,以奖励揭发弊端及舞弊的公务员,槟州财政署已于上周四拟定获奖准绳,并以通告方式颁布给所有州政府机构。

槟州政府今日发表文告表示,州政府推介“廉洁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巩固公务员们对于州政府CAT(能干、公信及透明 )施政方针的信念。

“这项‘廉洁奖’公开给成功揭发财政程序上的缺憾、行政上的挥霍、滥权及舞弊事件的各阶级公务员。这些舞弊及弊端必需是会导致州政府面对公币损失或减少税收的个案。”

获颁‘廉洁奖’的公务员将可获得1万令吉的现金、一份纪念品、证书,以及其他有待确认的奖励。

提高人民对CAT施政信心

文告表示,分发这份奖励的目的,是为了发扬州政府的CAT施政方针,以及进一步提高人民对州政府实施CAT施政方针的信心。CAT是槟州领导人的核心价值观,此举也是在提升公共行政上的廉洁度。

“ 廉洁是以诚实、客观、崇高的品行为生活中的实践,并在实行中贯彻负责任文化,确保财务的使用都是物有所值的,以保障公共财物是在良好的监管、减少挥霍的情 况下善用。槟州政府要把槟城打造成为一个具备竞争条件的国际城市,因此我们需要一个拥有‘世界第一级思维’的公务员体系,一群不为私利只为公益,实践良好 施政、为民着想,以及反映出政府正面形象的公务员为我们效劳。”

必须是自主自发揭弊供证

州政府表示,公务员是公共财产的委托人,也是监督人,他们受委来监督权力及资源的分配。在评估有关公务员是否符合资格获颁“廉洁奖”时,州政府将会采纳以下的准绳及指标:

(一)着重于那些不是在被盘问/被邀请的情况下,勇于揭发发生在其部门的舞弊案,并愿意挺身而出供证的公务员。

(二)自愿揭发任何在其部门内发生的错误、舞弊、有形及无形的贪污或贿赂案。

(三)举报那些违反条规及不道德行政行为的公务员,或一些因挥霍及违反财政程序而浪费人民纳税线的个案。

(四)确认部门内的欺诈个案,防止这些个案重演,或是成功挑出部门内可能隐藏的欺诈及贪污空间等缺陷,尽早纠正。

(五)以诚实、公信及廉洁的行事方式,及以具透明度、负责任的方式分享所获的资料,以确保后续的行动是有效和及时的。

(六)能够在提升州政府收入、或减少浪费公款等方面的节约方案,发挥影响力。

评估小组以州财政司为首

州政府也说,所有在州政府财务管理上,有关挥霍、浪费资源、滥权及舞弊的投报,必需提呈给州财政司。

为了确保有关投报的确实性,并且是在客观及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完成,州政府也成立了一个评估小组,组员包括州财政司(主席)、州财政官员(委员)、副州财政司(委员),以及州财政部稽查监督单位(秘书处)。

除了固定的委员之外,任何一个部门的完善管理委员会或财政及户口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在必要时,都会受邀协助评估小组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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